根据学校《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》(西交研〔2013〕28 号)的规定,我校 2019 年开展接
收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(以下简称‘同力申硕’)预 申请资格注册工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接收申请学科专业及指导教师
2019 年接收申请的专业及所属学院(部、中心)信息见附件。专业、研究方向及导师详见 我校《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》。
每位硕士生指导教师年度招收同力申硕人数为 0-3 名。
二、注册条件
1.凡 2016 年 8 月 31 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(含三年),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 专业做出成绩的人员,均可申请
同力申硕;同时,我校医学部临床医学、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接 收同力申硕资格条件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执行(详见附件目录
说明)。
2. 各学院(部、中心)可在条件 1 要求基础上制定具体申请注册条件(拟注册人员可事先与 指导教师联系确认后再申请注册);
三、注册程序
符合注册条件的申请人须按以下环节完成注册(否则申请注册无效)。
1.网上注册
时间:2019 年 5 月 10 日—20 日
(1)登录“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”(网址:http://yz.xjtu.edu.cn/)同力申硕 预申请资格注册系统进行注册。
(2)按注册系统说明,如实填写信息并打印“西安交通大学 2019 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预 申请资格注册信息表”。
(3)下载及填写“西安交通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预申请资格审核表(2019)”。
(注:网报时本人须上传学位认证等证照图片,并留记报名号等注册信息。)
2.材料审核
请备齐以下材料,到申请专业所属学院(部、中心)进行审核。
审核时间:2019 年 5 月 21 日起(具体安排见学院或部、中心通知); 提交材料:
(1)申请同力硕士学位资格注册信息表、资格审核表;
(2)学士学位证书和学位认证报告(可登录‘学位网’http://www.cdgdc.edu.cn/进行认证)及复 印件;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如持国外学位证书者,须提交“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” 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;
(3)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;
(4)科研能力相关证明材料。
3.综合考核 截止时间:6 月 4 日
各学院(部、中心)聘请至少 3 名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教师组成综合考核小组。考 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书面审核
评价,如有需要学院(部、中心)可进一步进行考核(包 括笔试、面试或其他必要的形式),具体考核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。
4.确定拟注册名单
各学院(部、中心)根据政治思想、业务表现及综合考核结果,择优确定拟注册名单(详细要求及安排见具体通知)后,与拟注册申
请人签署协议(逾期未签署协议者视为放弃注册)并于 6月8日前将拟注册名单及协议书报研招办审批及备案(含书面和电子版)。
5.缴纳培养费
经研招办审核通过的申请注册人须按照协议(及相关通知)要求,于 6 月 18 日-28 日登录 校财务处主页完成培养费缴纳(网址:
http://jdzfpt.xjtu.edu.cn/,且保留缴费凭证截图并及时 告知学院或部、中心)。按时完成缴费后,本次申请方可生效。逾期未
按时全额缴纳培养费者, 均视为本人放弃本次申请注册。
四、课程学习与学位申请
申请注册生效后,根据各学院(部、中心)要求,按照学校相关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规定,在导师指导下制订培养计划,
2019 年 7 月下旬选修研究生课程(具体事项见相关通知), 开展相关学习。通过全部课程考试(含外国语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)
后,按规定开展学位论文工 作。
五、研究生院研招办联系方式:
六、各学院(部、中心)联系方式见附件。
相关说明:
1、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属于非学历教育无毕业(学历)证书;
2、申请人如未按时完成所规定任何注册环节均视为本次申请无效,且逾期不补;
3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,同力申硕人员学习期间,学校不提供住宿;
4、注册费一经缴纳,一律不予退还;
5、申请人在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期间,不得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;
6、在申请过程中,如发现申请人申请材料舞弊作伪或论文抄袭剽窃等,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; 已授予学位者,
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撤销其学位。